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招7388人
時間:2016-01-18|來源:|作者: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
面試前,招考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有關網站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部分職位按要求需加試專業科目,專業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相關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上統一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