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實施三周年新聞發布會。會上稱,自2012年8月《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實施至今,我國實現了無障礙建設從無專項條例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轉變。然而,面對著無障礙設施老化、建設不到位、管理不健全等現狀,輿論紛紛質疑:無障礙設施建設的障礙到底在哪兒?為何多部法規仍舊管理不好無障礙設施的建設?
按照發布會的通報,截至2014年,全國共出臺了451個省、地市、縣級無障礙建設與管理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即便在如此龐大的數量覆蓋之下,仍然無法匡正無障礙設施的規范運行,顯而易見,無障礙設施的全面覆蓋與暢通無阻依然任得道遠。
據中國殘聯于今年年初發布的《2014年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我國共有1506個市、縣、區系統開展了無障礙建設,開展無障礙建設檢查4906次,無障礙培訓4萬余人次。數字看起來極其美好,但橫縱比較卻足以讓人垂頭喪氣。一方面,橫向來看,1506個縣區開展了無障礙設施建設,而其檢查頻次為4906次,均攤下來,每個縣不足4次的檢查頻率。如果這4次果真是全縣范圍內的普查,倒也差強人意,但倘若僅僅只是單項檢查,這樣的檢查顯然難以服眾。
另一方面,縱向比較看來,全國性的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檢查亦急需全面鋪開推動。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縣級行政區劃單位2854個,仍有近一半的縣區無障礙設施相對遲緩落后。于此現象反映出的恰恰是經濟發展不均衡帶來的基礎設施不平衡問題,觀念、意識與成本,顯然是無障礙建設與否的主客觀參考。
“障礙重重”的無障礙設施表達出對使用需求的漠視,對良善初衷的偏離。不論是設施本身的先天性建設不足、后天的設備老化,抑或是管理上的千頭萬緒、困難重重,至關緊要的是如何回歸無障礙設施建設的善良本意。靡費資源、浪費政策既是對制度的藐視,更是對使用者的無視,起碼可以從虛實兩個方面來加以改進。
所謂“虛”,意即在無障礙設施存在與使用上更新觀念,摒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局外人心態。以無障礙衛生間為例,多數人以為只是殘障人士的專利,但無障礙衛生間同樣承擔著不分性別獨立衛生間的功能,可以為帶著女童的父親或是帶著幼子的母親提供便利。這些恐怕是眾人往往忽略的細節,關注這些才能讓社會普通民眾關心無障礙設施,保護設施、關愛他人同樣是在便利自己,這樣良好的社會氛圍在一定程度會助推現實環境的改變和行為規則的趨善,顯然是值得鼓勵與認可的。
“實者”有兩點,一者,根治重建不重養的現實難題。因為工程建設環節,在建筑施工圖紙報審的關口,會有專業人員詳細對照設計規范,強制性條文來認真核對審校,特別公共建筑更是要求嚴格,鮮有新造建筑應配套無障礙設施而逃避不建的情況。但問題在于建設后不使用、破壞后不保養的情況卻仍然普遍,根治建而不用、建而不養需要用法律來約束,主管部門用重拳來整治。
二者,檢查要跟上,懲處要用力。監督檢查是發現問題的手段,不能只監督不檢查,缺乏了檢查的監督只能是形式的監督。一些老舊辦公樓無障礙衛生間,要么是未設置,要么是無障礙衛生間淪為雜物間。一些盲道說堵就堵、說無就無,盲人遑論“說走就走”,對于這類現象如果不以利劍斬斷,不以重罰處之,無障礙設施將依舊“障礙重重”。